zzhs 发表于 2008-11-5 18:15   只看TA 131楼
强烈BS楼主的这种做法。人家是个智障人士,但是智障不代表没有尊严。
对于这些弱者,我们更应该去维护他们的权益。因为他们自己已经不能再为自己申辩了。
难道仅仅因为自己的一点好奇心?
你这样做太过分了!还有LS的那些为这件事叫好的人。
这不是同情心不同情心的问题,你可以不同情他,不帮助他,这是你的事,但你绝对没有权利伤害他。

[ 本帖最后由 zzhs 于 2008-11-5 18: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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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k1271585 金币 +4 回复认真,鼓励! 2008-11-6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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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小三 发表于 2008-11-5 18:42   只看TA 132楼
搂主够阴的、乞丐够爽、影楼小姐够解馋的。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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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5 19:11   只看TA 133楼
只能说你不是一般的坏,不过你也可能是帮助了他,好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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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5 19:17   只看TA 134楼
楼主这样的龌龊事情也做的出,在下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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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qi01 发表于 2008-11-5 19:22   只看TA 135楼
这事情你也想的处来!估计是你看上影楼的那几个小妹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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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5 19:27   只看TA 136楼
傻子你也去戏弄,楼主比那傻子还不如,非常鄙视你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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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zhudao947 发表于 2008-11-5 20:30   只看TA 137楼
楼主,欺负弱智很有意思么?看不起你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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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ovehebe 发表于 2008-11-5 20:34   只看TA 138楼
哥们 你这事做的真有点不地道了 不过换句话说 你也让他见识到了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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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h19830403 发表于 2008-11-5 20:36   只看TA 139楼
实践出真知,很佩服LZ,想出来就不错了,关键是还付出行动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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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5 21:57   只看TA 140楼
你TM的真个人才!跟我一样啊有空跟兄台指教一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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