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hs 发表于 2008-11-5 18:15 只看TA 13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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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BS楼主的这种做法。人家是个智障人士,但是智障不代表没有尊严。 对于这些弱者,我们更应该去维护他们的权益。因为他们自己已经不能再为自己申辩了。 难道仅仅因为自己的一点好奇心? 你这样做太过分了!还有LS的那些为这件事叫好的人。 这不是同情心不同情心的问题,你可以不同情他,不帮助他,这是你的事,但你绝对没有权利伤害他。 [ 本帖最后由 zzhs 于 2008-11-5 18:1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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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zhudao947 发表于 2008-11-5 20:30 只看TA 13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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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欺负弱智很有意思么?看不起你这种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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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h19830403 发表于 2008-11-5 20:36 只看TA 13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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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出真知,很佩服LZ,想出来就不错了,关键是还付出行动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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