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好色 发表于 2009-9-11 10:08   只看TA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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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跟新手区的版主PM试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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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9-11 10:12   只看TA 12楼
发帖之前,有幸看到这里的帖子,学习了,也算是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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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piz 发表于 2009-9-11 11:19   只看TA 13楼
相信楼主也是无心之失了,可惜版规就是版规,看版主能不能网开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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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gqq 发表于 2009-9-11 13:05   只看TA 14楼
这个教训很深刻,告诉我们在办任何事情前请看清楚规矩,包括叫鸡,先要说好费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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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0888 发表于 2009-9-11 14:28   只看TA 15楼
貌似不行  SIS的版规很严格的 版规都写了 一律删除ID   楼主重头来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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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鹰 发表于 2009-9-11 14:33   只看TA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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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帖,版主处理无误。你试着用短消息跟操作版主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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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9-11 16:30   只看TA 17楼
版规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哦,楼主应该自己小心。

版主也是在职行自己的职责而已,楼主还是从0开始,争取做个好会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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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2008 发表于 2009-9-12 20:24   只看TA 18楼
只能说同情楼主大大,但论坛的制度那是相当严格啊,看来只好从头再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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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9-14 16:16   只看TA 19楼
sis版规真严格啊。我还不会发贴,希望以后万一发错了,版主能往开一面.否则大打积极性.凡事都有两面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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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83993 发表于 2009-9-14 16:55   只看TA 20楼
SIS好像很严的哦……大家小心点不要被扣分什么的了..白努力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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