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0-10 22:04 只看TA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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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 2姑妈打来了电话,说家乡有内部消息,表姐找了关系,想帮我搞一套廉租房。 以后回家可以有个落脚的地方,他们知道我不喜欢和父亲住一起。好像一个人是12平米,超出的面积按价格再支付给国家,一年差不多就1000多租金吧,如果国家政策不变的话,可以住一辈子。 我也符合这些条件,离异,在家乡没有住房,没有工作…… 姑妈让我自己写申请,写的越惨越好……晕。 很久之前我的离婚证就掉了,好像申请廉租房会需要这些证明,发信息给前夫,居然被告知,去办个假证,太TM闹心了。 [ 本帖最后由 北京的茉莉 于 2010-10-10 22:1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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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0-10 22:32 只看TA 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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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 似乎你不占 别人也会去占的 觉得羞愧更得去占 君不见 泱泱天朝国民 遇到这样好事 又有几个不去占的 正是因为你这些不好意思 占便宜的 成全了那些厚脸皮的 该占的就得去占哈 适当的虚构,是必须的。 众人皆醉 清醒的那个反到成了不正常的了 鹤立鸡群 鹤也成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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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fish2001 发表于 2010-10-10 22:34 只看TA 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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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吗说的这么凄凉呢? 茉莉找个人嫁了吧。我给你包红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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