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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交一案告破让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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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楼主的观点!
1.事发当日谁也不知道放火者的动机,遗书也是事发前一天拖朋友寄给家属的,按照中国邮政的驴速,家属三四天之后看到遗嘱也是很正常的。楼主假设不成立。
2.燃烧冒出的黑烟是不完全燃烧所产生的。汽油的完全燃烧是不会产生这么多的黑烟的。汽油的燃烧速度很快,很短的时间就能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前期的燃烧是汽油的燃烧,当时氧气比较充足,汽油燃烧比较充分。之后是黑烟是汽油的不完全燃烧以及被引燃的衣服携带的包裹等等的燃烧,冒黑烟很正常。楼主假设不成立。注意:不完全燃烧不一定伴随着缺氧,不完全燃烧可以只是发生在局部)
3.因为当时车上严重超载,人挤人,隔着两个人之外是根本看不见你的动作的,所以车上的人只会闻到汽油味,不一定会看见有人倒汽油。倒汽油的动作一般人也不会有所察觉,毕竟在车上谁还盯着别人看呢?又不是看美女……  楼主假设不成立。
4.这种对生活绝望,而平时也品行不佳的人在临死时拉上几个垫背的也是很合情合理的
SO:官方的说法在目前看来还是没有什么漏洞的。但毕竟是死无对证,深究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死者已矣!
    但相关部门的教训还是要吸取的,在早晚高峰增加运力,增强司乘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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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色秦羽 金币 +7 回复认真,鼓励! 2009-7-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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