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产生这种逻辑的思维工具,俺咋觉得和最近陈水扁要状告奥巴马有点象哦
人是动物不假,但千万别忘了这动物前面那“高级”二字!何谓高级动物?即有智慧、有思维和情感、能制造和运用生产工具的具社会属性的生命体。基于这样的定义,楼主难道认为人和狗这两种生命体是一样的吗?
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人在其所处的社会组织结构内,必须遵循约定成俗的以及形成社会契约的道德规范、礼仪教养、行为准则、法律法规等等,在一定程度上正是这种人的社会属性对人的自然属性的制约,才维系了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平衡。
楼主,咱们人的社会里的那一条的道德规范、礼仪教养、行为准则、法律法规,可以允许人象公狗与母狗那样去性爱呢?除非你是不存在于地球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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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西山放牛娃 于 2009-9-24 09:56 编辑 ]